关于公开征集革命文物的公告 为充分挖掘莲花县红色资源,深入了解莲花县革命文物及其背后的历史故事,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爱国热情。根据省市县革命文物工作部署要求,现面向社会开展革命文物征集活动。 一、征集范围 辛亥革命以来,反映莲花县辖区内以及莲花籍革命人士进行革命斗争、重大战役、重大历史事件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;反映莲花县辖区内革命烈士、英模人物、革命群众、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;其他具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革命文物。 二、征集内容 1.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、留言、签字、笔记、文集、口述记录等原件; 2.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,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创业、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等原件; 3.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勋章、证件、钱币、债券、邮政物品、墨迹、民谣、诗词歌赋等原件; 4.有关重大活动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件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、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; 5.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、录像、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等。 三、征集方式 1.本次征集活动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采取自愿、无偿捐赠的方式; 2.接受个人、社会团体、各类机构的捐赠或移交、调拨; 3.捐赠者应对捐赠品做出简单的文字介绍,并留下捐赠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 四、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革命文物征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、经常性工作,若有相关线索,欢迎随时与莲花县文物管理办公室联系。 联系人:方诗 联系方式:13426690488 07997215927 联系地址:莲花县花塘村(花塘官厅列宁学校旧址) 莲花县文物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|